·1996年5月1日,央行决定实施首次降息,此次降息后社会各界反应良好,储蓄存款保持了持续增长,居民消费倾向也很快上升6.6个百分点。股市也对这一利好作出了积极的提前反应。
·1996年8月23日,央行实施了第二次降息。存款利率平均降低1.5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调1.2个百分点,沪深股市当年年底冲上了历史高峰。
·1997年10月23日,央行第三次降息。存、贷款利率平均下调幅度分别为1.1和1.5个百分点。由于经历了三次降息,流向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的资金不断增加。
·1998年3月25日的第四次降息和1998年7月1日的第五次降息,虽然在幅度上明显较前三次减小,但同时对准备金利率作出了大幅下调,使得社会融资环境进一步宽松,为国企改革创造了良好的资金环境。
·1998年12月7日,央行第六次宣布降低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本次降息的幅度不小,一年期年利率从4.7%降至3.78%,已经降了将近1个百分点,而且一年内三次降息的间隔之短,在我国银行利率调整历史上实属罕见。
·1999年6月10日,央行宣布第七次降息。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平均下降1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降0.7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3.78%降为2.25%。这是90年代以来人民币的最后一次降息。
·2002年2月21日,央行宣布第八次降息。此次降息,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活期存款利率由0.99%下调为0.72%,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