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由财务处负责牵头资金管理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校财务工作实际和财务处“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财务处现决定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财务处牵头负责全校范围内资金管理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本部门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套用、挪用上级专项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学校预算资金;在资金管理上是否存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是否存在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巧立名目收费;是否存在不坚持“收支两条线”,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同时对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方面的问题进行财务筛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本部门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财务处,财务处将配合各部门进行整改。财务处在对学校资金管理方面问题自查过程中发展的问题也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财务处将会同审计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 财务处
2018年5月28日